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浩伦原创丨关于二手房交易中的那些事儿

2017-07-28 吴晓宁 浩伦律视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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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|吴晓宁


最近,随着义乌市政府有机更新的开展,二手房屋交易节节攀升。虽然大多数的二手房交易都已经通过中介进行交易,但对于房产中介的合同,你看懂了吗?这次,我说说房屋交易中的那些事儿。


1

特别注意过户时间和付款顺序条款


特别要提醒买卖双方都要仔细看对于过户和付款时间的约定条款。很多协议都是写了“办理过户手续当日”交付尾款,但过户当日是很长一段时间,会有很多情形,建议最好约定更精准一些,区别过户手续递交还是过户手续完成后付款。


2

约定的过户时间、付款时间到了,刚好有事情耽搁/钱紧张凑不起来,大家都同意延后几天,这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?

如果经过双方同意协商改期的,相当于是大家对合同履行的时间进行了变更,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。如果一方变更,对方不同意的,那就需要按合同承担延期履行的违约责任。


3

耽搁了几天过户/付款,要不要承担房屋总价款20%的违约责任?

一般房屋买卖合同对于短时间的延期付款和延期过户,都不会设定20%的违约责任,如果有的,那很遗憾对方确实可以主张房款总价款20%的违约责任,但一般比较轻微的违约行为,法院对调低违约金额。所以,你的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短时间违约责任的,建议中介公司对于该条款进行更改。例如改成:延期付款和延期过户时间在30天以内的,可以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六支付违约金,超过30天的,守约方有权主张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,如守约方主张解除合同的,违约方除应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外,还得再行支付解约违约金,解约违约金可设定为房屋总价款的20-30%。


4

买方已经交了定金,又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约定,如果某方违约的,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%支付违约金。那如果违约的情况下,守约方是主张双倍定金呢,还是房屋价款的20%呢?或者是不是两者可以并用?

根据法律规定,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一适用。但是选定金还是违约金,这可是有诀窍的。如果定金只交很小一部分,占房款比例只有5%以下的,但是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很大,且可以提供相关依据的,例如同期房屋上涨非常厉害,可以考虑采用20%违约金主张;如果定金交付比例很高,例如高于10%以上,但违约损失没有超过10%的,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双倍定金,因为双倍定金的金额法院没有主动调整的权利,而违约金法院可以进行调低处理。


5

现实中也可能存在实际损失不只合同总房款20%的情形,那又该怎么办呢?

根据法律规定,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,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调高违约金。但为了保险起见,可以在合同中增加一条:“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,还应对损失进行赔偿”。


把握了以上几点,可以基本防范正常商品房买卖的风险,但对于特殊性质的房屋买卖,如集资房、旧改房、工业土地等等,建议还是请专业律师过目为宜


(图片来源网络,感谢原作者,若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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